天津海关落实惠企措施 助企“轻装上阵” 减免滞纳金21.9万

发布时间:2024-11-12|来源: 今晚报 |浏览次数:117|专栏: 诚信焦点 分享到:

天津北方网讯:“多亏有了主动披露政策,给我们提供了在发现纰漏后及时主动纠错的机会。”天津梅华铭锐商贸有限公司外贸经理陈圣钰总算松口气了。进出口企业因疏忽,或有少缴或漏缴税款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“小状况”,虽说非故意为之,也面临海关行政处罚,甚至影响企业信用。在天津,却有很多企业从轻或免于处罚——记者从日前举行的天津海关落实主动披露惠企措施新闻发布会获悉,今年前10个月,天津海关共受理主动披露情事190起,同比增加11.8%,主动披露补税712.79万元,还为企业减免滞纳金21.9万元。

“主动披露”为何深受企业欢迎?从发布会上了解到,这是一项容错机制,更是一项惠企政策,出口企业、单位通过自查发现其进出口活动存在税款征收、出口退税、海关统计、海关监管秩序等程序性违规行为后,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并接受海关处理,海关可依法从轻、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,还可减免企业少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。就像开头提到的天津梅华铭锐有限公司自查发现,有一票出口货物的“贸易国”存在申报错误,在宁河海关指导下,企业第一时间提交申请,后经该海关核实,确认其符合“主动披露”适用范围,依据相关规定不予行政处罚。

“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,促进企业守法自律、自愿合规,海关总署分别于今年4月和7月发布《关于‘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’上线‘企业稽核查(主动披露)’功能模块的公告》(下称《公告》)及《关于处理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》。前者为企业签收文书、提交主动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、接收海关办理情况反馈实现全程网上办理;后者针对海关最高信用等级企业——高级认证企业,进一步放宽其主动披露的时限要求。”天津海关党委委员、副关长王利兵介绍,今年4月发布《公告》后至10月底,天津海关共线上受理主动披露101起,同比增长461%,主动披露作业平均办理周期52天,较同时期稽查作业办理周期缩短约10天。

企业所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都能“主动披露”吗?天津海关企业管理与稽查处处长王媛告诉记者,“主动披露受理范围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》第二条规定,在海关发现前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仅针对少缴、漏缴税款或其他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,不包括走私、逃避海关监管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,如骗取出口退税、非法套汇、虚开增值税发票、逃汇等涉嫌犯罪事项,不属主动披露范畴。”

让主动披露政策助力更多企业“轻装上阵”,据王利兵介绍,天津海关通过举办政策宣讲会、指定专人专岗对接、设置咨询电话等方式,向企业讲解主动披露政策及受理范围、申请流程等。并根据主动披露业务涉及的不同违规类型,针对性讲解处理方案,帮企业扫清政策盲区。同时分析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常见的风险点,提醒企业对照问题自查自纠,以诚信换红利。还与税管、缉私等部门形成合力,确保主动披露高效运转,使企业尽快享受政策红利。“我们还将加强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风险监测和效果评估,进一步压缩主动披露受理、核实、审核各环节时间,推动企业从被动接受海关监管向主动合规、守法经营转变。”王利兵说。(津云新闻编辑刘颖)

文章搜索